111年花蓮縣縣長盃自由車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 目 的:
花蓮縣111年辦理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為讓花蓮代表隊選手及國內其他縣市選手於賽前實際適應比賽道路及本縣籌辦自由車競賽單位能量檢測,透過辦理:120公里競賽、挑戰組的自由車錦標賽,使參加111年全中運自由車代表隊選手為縣爭光;讓縣民及國內外自行車同好能一起共享花蓮縣境內的多元友善的騎車環境,留下難以忘懷的台11東海岸公路道上踩踏車輪轉動的美好回憶。
貳、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花蓮縣政府教育局、花蓮市公所
參、 主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
肆、 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
伍、 協辦單位:花蓮縣政府警察局
陸、 活動日期:111年4月2日(星期六)
柒、 報名方式:
(一) 線上報名:花蓮縣自由車委員會。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15日止。
(三)參加人數:200名。
(四)每人報名費新台幣300元整。
(五)報名費繳費方式 提供三種 ATM虛擬帳號繳費 超商代碼繳費 線上信用卡繳費 . 依金流單位所需酌收30元手續費
捌、 活動分組及路線里程資訊:
一、 競賽組:海洋公園台11海線10公里處→豐濱→靜浦折返→豐濱→台11
海線10公里路標處為終點,全程約120公里。
二、 挑戰組:海洋公園-豊濱女窩娘娘廟來回,全程約80公里。
三、 國中挑戰組,海洋公園-芭崎下坡底33.5K處來回50公里。
四、 出發時間:4/2(六)06:00
五、 關門時間:12:00止,約6小時(時速20K/H)
六、 參加對象:具有長途自行車騎乘經驗之車隊或個人均可報名參加
七、 獎勵:1.競賽組男女前6名頒獎盃乙座.2.競賽及各挑戰組完賽者頒完成獎牌乙面以資紀念
※如有未盡事宜經籌備委員會議決議得隨時修正公佈之